上一期我们普及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概念。那么,这两个概念与企业到底有什么关联,涉及到企业的哪些切身利益?本期我们继续分享。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以工业为基础的泛工业体系作为重要支撑的,而伴随快速工业化而来的是不可避免的碳排放。我们要兑现“3060”的目标与承诺,必须要以全社会体系的温室气体控排、减排作为基点进行推进。
当前在温室气体控排、减排方面,国家层面上,有8大行业(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推行了以生态环境部主管的温室气体核查及交易制度。地方层面上,在不同省份及特定地区,除8大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也在不断纳入当地的温室气体核查体系当中,进而承担碳达峰、碳中和的子目标任务。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做好温室气体排放的自我监测,是企业实现控排、减排目标,助力中国兑现“3060”承诺的必由之路。
01企业进行温室气体排放的自我监测有什么益处?
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企业温室气体的排放信息进行全面掌控
2.发掘潜在的节能减排及CCER(核证自愿减排)项目,将碳成本转换为碳资产
3.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在高企申报、科研平台建设、招投标加分等领域的作用日渐凸显
4.对于企业的技改、转型、节能、盈利,有重要参考作用
5.积极应对国家政策,履行社会责任
02企业应该如何迈出第一步?MRV是所有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在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当中,MRV体系是所有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问:什么时MRV?
问:MRV体系的职能是什么?
本期我们仅讨论与企业直接相关的“M”与“R”,即监测和报告。目前中国已经发布重点行业的温室气体核查指南,对于非重点行业的企业来说,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参考ISO 14064-1或GB/T 32150进行自我监测。不同标准的核查框架虽有不同,但构成框架的关键信息基本一致。
03对企业进行自我监测哪些信息是必要的?
自我监测五大要点
1.确定温室气体排放的组织边界
一般采取基于财务或运营控制权的组织边界,如采用基于股权比例的方式可做特殊说明。
2.识别温室气体源的核算边界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初分为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后再进行细化,也可以直接细化为能源燃烧、生产过程、购入电力/热力以及特殊排放等范畴。
3.确定温室气体排放种类
目前中国执行的温室气体核查为7种: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4.收集企业的温室气体活动数据
能源直接消耗量及直接关联值、外购电力/热力、其他监测数据及凭证。(注:监测及检测数据的优先级高于凭证类数据)
5.选择核算方法与确定排放因子
根据核查要求或其他官方资料确定,需作来源说明。
本期概念普及:CCER
CCER,即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依据符合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相关管理规定,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CCER项目备案鉴于各种因素已于2017年暂缓新增备案,但从宏观需求看来,CCER在全国碳交易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目前国家也在酝酿重新启动CCER。CCER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其一,CCER以市场化的手段扩大了碳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促进了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其二,对于控排、减排企业来说,无疑极大降低了其履约成本。市场规模方面,按照当前5%的清缴限度核计,全国碳市场CCER年度需求量超过2亿吨。参考当前交易量(1000万吨左右)来看,增长空间广阔。